美东7月24日生效|美国关税新政接棒122临时关税,过渡期规则完整详解
一、政策背景总览
美国Section 122条款10%全球临时附加关税(2026.2.24生效,法定150天期限)将于美东时间7月24日00:01正式到期,无法延期。
USTR同步落地新一轮301条款附加关税无缝接替,不存在政策空窗期。
✅ 生效时点
美东时间 2026-07-24 00:01
= 北京时间 2026-07-24 12:01
✅ 税率划分(中国大陆/香港适用)
中国内地、中国香港、日韩、越南等46个经济体:12.5%新301附加关税
英国、加拿大、墨西哥等14国:10%附加关税
⚠️核心重点:本次新301关税≠替代历史对华301关税,两层税费叠加计征;原有最惠国基础关税持续征收。
例外:已经征收232钢铁/铝国家安全关税货物,豁免本次新301关税,不重复叠加。
二、【重中之重】过渡期/在途货物豁免规则(USTR官方标准)
豁免条件(三项必须同时满足,缺一不可)
1. 装船节点:美东7月24日00:01 之前,货物已在起运港完成装船,进入最终运输航段(Final Mode of Transit)
2. 运输状态:处于跨洋运输途中,无中途转运、退运
3. 清关截止:美东时间7月28日00:01之前完成美国进口正式申报Entry/保税仓提货
✅ 满足全部条件:仅征收旧122条款规则(10%),不征收12.5%新关税
❌ 任意一条不达标:统一执行新政12.5%税率